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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工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2022-11-25 15:30:56 发表 | 来源: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

 

解放军文工团于2018年4月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歌舞团、话剧团及歌剧团三团合并组建,隶属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辖有创作室、歌队、舞蹈队、乐队、舞美队以及剧院等单位,位于北京市主城区。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弘扬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强军文化创新发展,开展军事文艺创作演出,为强军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官兵服务,完成党中央、中央军委赋予和批准的重大任务。

解放军文工团具有光荣的传统和辉煌的历史。伴随着人民军队的成长壮大,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创作了大量具有鲜明时代精神、突出军旅风格和浓郁民族特色的精品佳作,深受广大群众和全军官兵的欢迎。其中,大型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中国革命之歌》《复兴之路》;大合唱《祖国万岁》;大型演唱会《名家与经典》;舞剧《铁道游击队》;话剧《万水千山》《最危险的时候》《生命档案》《兵者·国之大事》《黄土谣》;歌剧《白毛女》《志愿军的未婚妻》《党的女儿》《野火春风斗古城》《木兰诗篇》《太阳雪》;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小白杨》《十五的月亮》《说句心里话》《强军有我》《请放心吧!祖国》;舞蹈《练兵场上》《战马嘶鸣》《士兵与枪》等一大批经典作品反响巨大,影响深远。培养和造就了一代又一代享誉军内外的知名艺术家,并在国际和全国全军各类戏剧、音乐、舞蹈比赛中多次获得大奖、夺得金牌。

近年来,解放军文工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军队文艺工作的优良传统,坚守军事文艺姓军为战的初心本真,认真履行为强军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官兵服务职能使命,围绕“忠诚、爱军、为兵、尚艺、奉献”持续培育新时代文艺战士价值观;按照“轻、准、活、融”和向战转型要求,组建文艺轻骑队,深入部队宣传强军思想、开展文艺服务,走边关、进哨所、上高原、穿戈壁,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

采取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人民军队忠于党”、“忠诚维护核心,矢志奋斗强军”线上主题演出服务,举办“战歌迎春”军营网络春晚,“忠诚之歌”庆祝建军95周年线上专题服务,“党旗下的战歌”新年合唱音乐会,有效拓展了为兵服务的方法和手段。打造“迷彩青春正步走”文艺情景教育课品牌,成功探索实践思想政治教育新的范式,丰富了广大官兵文化生活,为鼓舞军心士气、提高部队战斗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军文工团承办和参与完成国家庆祝建军90周年文艺晚会《在党的旗帜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晚会《我们的四十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演出《奋斗吧,中华儿女》、武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开闭幕式、中央军委慰问驻京部队老干部迎新春文艺演出等党、国家和军队重大演出任务。积极参加中俄“东方--2018”战略演习战地文化交流、庆祝老挝人民军成立70周年、国防部新春招待会以及中非合作论坛峰会、香山论坛峰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文艺演出等外事活动,受到各界好评,传承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树立了军队专职文艺团体良好形象。

 

一、身份定位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待遇优势

位置优势:解放军文工团位于首都北京,坐落于西三环万寿寺甲27号,交通出行便捷,生活条件优越。

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水平与同等级别现役军官基本相当。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军队给予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其它福利:文职人员比照现役军官标准,享受防暑降温费、子女保育费、夫妻两地分居费等。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考岗位


 

今年,解放军文工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文职人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岗位类别包括:编剧、演员和干事等。

 

四、招考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部分艺术专业岗位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专业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全军统一发布的岗位计划。

3、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部分艺术专业岗位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标准。

5、年龄条件。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以后出生)。报考舞蹈表演专业岗位的,年龄不超24周岁(1997年12月以后出生)。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以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岗位计划为准。

 

五、报名方式

参照国家艺术类院校招生有关做法,艺术岗位将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审核和面试。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文职人员报考指南》。我单位组织报名时限为全军正式发布之日起6日内,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将资格审核材料和初试材料按规定,使用QQ邮箱或新浪邮箱一次性发送到报考岗位指定邮箱。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人才网,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扫描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按照各岗位初试要求录制视频或整理其他相关材料。考生网上发送的材料,经用人单位初试通过后,做好参加复试的相关准备。

管理岗位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全军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用人单位面试。

注:面试只在本单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组织面试,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六、相关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1.个人身份材料

身份证,身份证如丢失,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工程类岗位面试时还需提供准考证,准考证遗失,提供报名回执及本人签字的遗失说明。

2.学历、学位材料

①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士、硕士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应届生应当出具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供的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②国内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归国人员证明。

3.专业资格材料

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提供本人工作过的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

4.其他材料

①《文职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②社会人才需提供失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考生个人书面承诺书,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或个人离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满足岗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有工作经历”“参加工作经历”“参与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团体)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有关要求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需按照上述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职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供电子版WORD文档即可。

二、初试材料要求

1.个人艺术简历(格式不限)

2.专业成果展示或作品文稿(按岗位要求提供,非必须)

3.音视频或图片资料

①视频录制要求:考生须在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内进行录制,衣着得体,不得化妆,不戴美瞳,女生需束发,横屏拍摄。录制时,考生手持身份证(本人照片面)面向镜头,特写录制面部与身份证,清楚念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确认身份,尔后采用一个长镜头录制作品。考生须全貌清晰展现,不得中途离开画面范围,不得采用任何编辑手段进行后期处理,不得使用录制软件的内置特效,画面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使用扩声麦克风,不得连接任何外置设备,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人员。其中,舞蹈专业,音乐与舞蹈表演同步全程录制,视频录制过程中可中断更换服装,单个作品录制过程中不得中断。

②音视频格式要求:视频格式为mp4/mov,分辨率不低于1080p,10分钟内视频不大于650MB、20分钟内不大于1.3G;音频格式为wav/aif等无损音质格式,不大于100MB。

备注:视频拍摄后可使用软件压缩体积,但不得更改分辨率。

③图片格式要求:格式为jpg/png,分辨率不低于2048*1536。

三、艺术类岗位所需材料命名及发送要求

1.命名方式:岗位名称+从事工作+姓名。

2.发送要求:资格审核材料和初试材料打包后,使用QQ邮箱或新浪邮箱一次性发送至报考岗位指定邮箱。

四、其他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全军文职人员岗位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且必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提交有关报考材料,未按时限提交或报考材料未按“命名方式”“发送要求”提交的,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行承担。

3.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音视频或图片资料质量、清晰度负责,音视频时长超过报考岗位规定的时长1分钟以上的或未按要求录制视频的视为无效,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电话保持畅通。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10-66868038

155101198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联系单位:解放军文工团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