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音乐财经 > 音乐圈招聘 > 正文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孔子学院招聘公告
2019-10-01 19:21:00 发表 |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2012年6月,在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首访丹麦期间,我校与丹麦皇家音乐学院合作创立了全球首家以“中国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为核心的“音乐孔子学院”;2019年6月,我校又与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合作建立了独立“音乐孔子课堂”,与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分享历史悠久而又充满活力的中国音乐文化。

  为保证我校建设音乐孔子学院/课堂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丹麦皇家音乐学院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音乐孔子课堂” 中方负责人及“英国切特姆音乐学校音乐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各1名。

  一、聘用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2.应聘者报名,申报应聘岗位。 

  3.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招聘考核时间、地点。

  5.成立招聘考核小组。 

  6.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学院审批。 

  7.公示受聘岗位人员名单。

  8.公布招聘结果。

  三、岗位职责

  1.代表中方驻外工作,与外方合作拟订音乐孔子学院/课堂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预算决算等,上报由中外两校共同组建的音乐孔子学院/课堂理事会批准;

  2.与外方院长/负责人共同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安排各类中国音乐文化传播与教学活动;

  3.负责中方教师和志愿者驻外期间的管理、考核评估等,拟订音乐孔子学院/课堂的规章管理制度;

  4.与我校及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我校及孔子学院总部发布的各项计划。

  四、任职条件

  1.原则上年龄36-56周岁,身心健康;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或具有博士学位;

  3.熟练掌握驻在国语言,了解驻在国国情,有国外生活或学习经历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跨文化沟通协调能力、管理与执行能力;

  5.热爱中国音乐文化国际传播与教育事业,了解中国音乐文化国际传播与教学规律并具有相关经验。

  五、任期及相关待遇

  1.任期一般为2-4年,其中试用期1年;

  2.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标准给予相关待遇(含工资、岗位津贴、奖金、住房租金及其他生活补贴等,院长/中方负责人的配偶可随任并享受补贴);

  3.校内应聘人员,外派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等相关待遇不变,且正常享受职称/职务晋升评审资格;

  4.校外应聘人员,与我校“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与体验基地”签订志愿教师协议,保留原户籍及人事关系不变。

  六、报名方式与流程

  登录中央音乐学院招聘网报名,网址:  http://rszp.ccom.edu.cn

  报名流程:注册→阅读应聘须知→申报职位→在截止日期前填写并投递简历,同时在附件中上传应聘材料。

  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

  2.户口本本人页;

  3. 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其他参考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等。

  七、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24:00截止。

  报名垂询:张老师:66425752;

  zlexin@ccom.edu.cn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张老师:13021111646。

  八、 具体招聘考核日程另行通知 

  供稿:音乐孔子学院办公室·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与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