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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如何借鉴外国教学法
2016-10-23 08:55:57 发表 | 来源:

  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许多国外音乐教学法通过多种渠道点点滴滴的被介绍到我国,为了更好地借鉴外国音乐教学方法,特别是运用到幼儿教学方面,我们应对当今世界几家颇有影响的音乐教法进行了解,再进行借鉴:
  一、 介绍外国音乐法
  (一).奥尔夫教学法。
  卡尔奥尔夫(1895~1892),西德人,当代大作曲家,儿童教育家。他编著了许多儿童音乐教材,其中以《学校音乐教材》五卷的出版称著于世。他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方法,已被世界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现将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及基本特点简介如下:
  (1)强调从节奏入手进行音乐教育。奥尔夫认为节奏是构成音乐的第一要素也是音乐生命力的源泉。他创造了多种形式的节奏综合训练,不管是使孩子们边朗读(或唱),边拍手、拍腿、跺脚等过程,还是进行单层次或多层次的节奏的训练,都为儿童容易接受且培养对节奏的敏感性。
  (2)使用音色鲜明,节奏突出,易于掌握,便于即兴演奏的乐器。根据儿童教学的特点,形成一整套“奥尔夫乐器”。图1(注:还有一种有固定音高的乐器,暂不介绍)
  (3)以儿童熟悉并喜爱是民歌,儿童歌谣和午曲为素材编写有多声 部结构及简单和声的教材,其特点是采用调式体系和固定音型。
  (4)鼓励学生即兴创作。
  (5)注重寓教于乐。
  (二)柯达伊教学法。
   柯达伊.卓尔丹(1882~1967)是匈牙利的文化巨人。他的一生致力于推行民族音乐及教育运动。由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第二世界大战,匈牙利一片废墟,由于采用了柯达伊教学法,使匈牙利的音乐教育水平和国民音乐素质,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
  柯达伊教学基本特点:
  1.遵循“儿童自然发展法”的顺序进行教学。既是要根据儿童在其成长的多时期中的能力来编排课程内容与顺序。
  2.柯达伊教学法的工具。
  (1)采用首调唱名发以利于确定调性概念。
  (2)运用柯尔文手势加强音程感。
  (3)用简化法速记音乐。
  (4)节奏读法。
  (5)推崇合唱教学,认为可以训练多声部听觉,有团结,教育的作用。
  (6)重视音乐教师的选择。柯达伊的教育体系在于,遵循“儿童自然发展法”的顺序进行教学,普及和提高整个民族的音乐水平。
  (三)达尔克罗斯的“体态律动学”。
    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斯(1865~1950),瑞士人,作曲家音乐教育家。他一生最有名的是“体态律动学”。所谓“体态律动学”强调把音乐与身体的感应和运动紧密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身体的动作本身就是音乐的化身,身体的动作产生自音手。反过来音乐也体现在身体动作之中,这样的身体动作是一种充满生命律动的体态,所以叫“体态律动学”。
  特点:
  (1)以身体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体验和培养节奏感,以及对音乐分句的感觉和理解。
  (2)训练注意力集中和听觉记忆。
  (3)培养创造欲望。
  (4)“默契”的训练。
  (四)铃木教学法
  铃木镇一(1898~)日本人,小提琴演奏家,教学家。现任日本才能教育研究会会长。铃木从三十年代开始从事小幼儿早期教育事业,他以非常成功地教授很小的孩子学小提琴,大提琴,钢琴和长笛称著于世,他的学生遍布全世界。
  教学特点:
  (1)创造学习音乐的环境,让孩子们自动接触音乐,培养乐感。
  (2)坚持从孩子一出生就开始早期教育。
  (3)通过音乐教育开发智力。
  (4)重视教师水平。
 
  二、 借鉴外国音乐教学法
  前面介绍了几种外国音乐法,但对这几种音乐教学法,有些人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观点:一是对外国的音乐教学法有“门户之见”。二是盲目模仿。三是只注重运用某一种音乐教学法。而我国传统的音乐教学法过于强调偏重教师的主导作用,忽略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经常把学生置于被动的地位,没有音乐实践活动。总之,中国的传统音乐教学法要适应现代教学的需要,就必须改革创新,要提高全民素质,必须从幼儿抓起。
  借鉴外国音乐教学法重视儿童的早期音乐教育,运用“自然发展法”,结合幼儿“好动”,“好玩”的心理特点,从节奏入手,引导幼儿用自己的身体,动作…..等形式去学习音乐。
  给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音乐环境,用极其自然巧妙方式将小朋友引进音乐的学习之中,激发起小朋友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挖掘学生的创造力,鼓励学生即兴创作,编曲,表演……等等。
  不能滑到另一极端,如片面强调以学生的活动为中心,而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等等。
  总之,借鉴外国音乐教学法,要从实际出发,以辩证的观点,而且要在传统教学法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