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举办表演奖(小提琴、声乐【美声、民族】、二胡)比赛。
二、报送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的各项赛事报送单位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中国金融音协;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十一大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
4.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5.中直各文艺院团;
6.除上述报送单位之外,各赛项标明的报送单位。
报送名额见附表 1。
三、报送方式及评选办法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器乐(小提琴、二胡)比赛,采取各报送单位录像报送方式,声乐(美声、民族)比赛采取各报送单位选送(现场选拔赛)和金钟奖组委会现场选拔两种方式进行。选拔赛统一名称为“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 (承办地)选拔赛”。
各报送单位可选择在异地的原籍选手,代表报送单位参赛。同时,各赛项承办地的主办单位,可选拔推荐1名选手直接进入相应赛项复赛,并加报1个选手名额参加全国差额选拔。表演奖各赛项具体报送方式和比赛办法按相关《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见附件)的要求进行。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请各报送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及各赛项的《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转发并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参赛选手,共同做好本届金钟奖的发动和选拔报送工作。
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网www.chnmusic.org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各赛项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金钟奖组委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评选细则(12-26)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评选细则(12-26)
附件3: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二胡比赛评选细则(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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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金钟奖创办于2001年,是中宣部批准设立、由中国文联和中国音协共同主办的中国音乐界综合性专业大奖,是与戏剧梅花奖、电视金鹰奖、电影金鸡奖并列的国家级艺术大奖。2003年开始金钟奖永久落户广州。
从2005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 2007年第六届开始,中国音乐金钟奖在奖项设置、比赛方式、报送方法等方面作出较大调整,增设了理论评论奖,在表演奖中增设了全国合唱比赛和全国流行音乐大赛,进而使金钟奖的奖项设置更加合理、评选体系更趋完善。2011年第八届开始,经港澳办和台办的批准,港澳台选手得以参与金钟奖。
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设置了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全部四个子项目。
作品奖包括:器乐作品奖(小型器乐组合)和声乐作品奖(组合演唱)评奖。
表演奖包括七大赛项,分别为二胡比赛、古筝比赛、民乐组合、钢琴比赛、钢琴与弦乐重奏比赛、声乐演唱比赛(美声组、民族组)、流行音乐大赛(男声组、女声组、组合组演唱)。
理论评论奖参评论著将按中国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西方音乐史学和音乐美学四个类别进行评选。
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由中国文联、中国音协、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文联承办。
2017年11月20日至27日在广州举行,来自全国各地255名选手将在广州展开43场角逐。
本届金钟奖在赛事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革新性措施。大赛拓宽推荐评委渠道,按照评委库人员数量达到现场评委3倍数量的原则,形成了四个组别的评委库。赛事在复赛环节首次采取盲听方式进行评审,且通过调整计分规则,与选手存在师生关系的评委打分不计入最终得分等方式,保障了本届赛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