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舞蹈、交响乐、民乐、舞美: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止。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访问中国歌剧舞剧院网站(www.cnoddt.com)下载《中国歌剧舞剧院报名登记表》,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zggjwjyrs@163.com)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23号中国歌剧舞剧院
联系人:杜老师、乔老师
电话:010-59752035
各专业考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和相关履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费100元。
1
声乐: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熟练掌握乐谱视唱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初试、复试和三试,由剧院统一组织实施。每次考试结束后剧院将当天通知晋级名单。
考试内容另行通知,不可用伴奏带,钢琴伴奏可自带。
2
舞蹈:
初试:要求素颜(不允许化妆)
1、考生自我介绍:姓名、年龄、身高、民族(少数民族需要特殊说明,其他视为汉族)、中专及大学毕业院校、所学舞种、曾获奖项。
2、基本功大课一堂。
3、独立的跳转翻个人展示组合。
4、剧目片段表演(介绍剧目名字及获奖情况),自备音乐CD光盘。(应评委要求有可能需加试表演别样风格舞段)
复试:淡妆
1、基本功大课一堂,独立的跳转翻个人展示组合。
2、剧目片段表演(介绍剧目名字及获奖情况),自备音乐CD光盘。(需与初试表演的剧目风格不同)
3、舞段模仿与即兴表演。
注:以上参加复试人员均根据我院初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思想道德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通知应聘复试。
3
交响乐:
(1)自选作品: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10分钟以内),钢琴伴奏自带,要求能反映应试者的最高水准。
注:报考弦乐专业的考生,需演奏巴赫作品一首(自备乐谱);
报考管乐专业的考生,需演奏大小调音阶、爬音(带吐音、连音、可自选调性)。
(2)规定作品:指定交响乐片段(2月15日前公布)。
(3)视谱演奏(考试当天乐团提供)。
4
民乐:
初试:自选曲目两首,一首传统或风格性曲目,一首近现代创作曲目,可展示一项或两项相关专业曲目一首。
复试:视奏自选曲目一首,相关专业一首。
5
舞美工作: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剧院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