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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放宽:艺术培训机构不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了!
2018-11-30 00:18:00 发表 | 来源:搜狐
艺术教培机构不用办理办学许可证,只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

8月10日,司法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及其说明。其中就有提到: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化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把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级,要求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

但是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许多地方教育部门往往对政策理解片面,把开展素质教育的艺术培训也一刀切了。

当然越来越多的地方教育部门逐渐理解了政策以后,许多原本要对艺术教育机构进行严查的地区停止了这一做法。可能,现在还有极个别的一些地区和城市没有理解政策,我们建议大家可以耐心地与部门领导进行解释:这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主要针对的是与学校文化课程和升学考试补习辅导的校外机构,目的是为孩子减负。

今天视频里的这位领导说的很明确:艺术教育机构不在办学许可证管辖内,只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就可以了。

其实教育部就考虑到了地方教育部门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把艺术教培机构同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一刀切。今年3月22日,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就有提到: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艺术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