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活动 > 教育培训 > 正文
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2016-01-23 15:46:28 发表 | 来源: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于 1964 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提议和关怀之下建立,是我国唯一以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为主要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
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素有“民族音乐家的摇篮”、“民族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
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中国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音乐科技系、社会科学部等 11 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和附中,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和多层次的办学体制。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在中国声乐表演、中国器乐表演、中国音乐创作、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历史、中国音乐的传承与教育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校共有国家高校教学名师 2 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1 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 9 位,国家级“教学团队”1 个;拥有国家级特色
专业建设点 3 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 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 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1 个;目前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 4 项;近 10 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 项;师生获金 钟奖 83 项,文华奖 124 项;获文化部创新奖 1 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 2 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俄罗斯、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台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同多所世界一流艺术院校和音乐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每年聘请外国专家百余人来校讲学,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民族音乐发扬光大,走向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 50 年来,学校凝聚和培养了众多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名师和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万名,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将继承中国音乐艺术传统,汲取世界音乐文化的优秀成果,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高等音乐学府为目标,以培养高水平中国音乐人才及弘扬中国音乐文化为己任,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把中国音乐学院建设成具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中国音乐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中国音乐科研和信息的中心,中国音乐对外交流和传播的窗口”。 
 

目 录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简章――――――――――――1 
附录一 2016 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6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7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24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 
乐理考试大纲―――――――――――――――――――――27 
 
附录五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 
指挥系双钢琴曲库目录―――――――――――――――――29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6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凡考生报考方
向涉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统考科目的,考生应参加省(市、自治区)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报考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报名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2、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填写、慎重执行“提交、确认”等操作; 
3、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2016 年 1 月 25 日—1 月 29 日, 2 月 13 日-2 月 14 日, 逾期不得补报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规格要求见系统内提示);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共计 100 元。 
(四)以下各专业考生考试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指挥系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考试。同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一份。另,具有参加合唱队或乐队经验的考生可提交相关证明作为参考。 
2、报考作曲系进入二试的考生,须在交纳二、三试费同时提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 件。 
3、报考音乐教育系进入二试的考生,须在交纳二、三试费同时提交有关音乐的文章(散文、诗歌除外)1 篇,字数要求 1000-1500 字。 
注: 
1、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2、考生如进入二、三试,还需交纳二、三试费用各 80 元,共计 160 元。 
 
  
四、专业考试时间 
2 月 19 日——3 月 4 日(各招考方向的初试、复试、三试考试安排,以网上通知公告及现场公告为准)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 
我校文理兼收,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相应招考方向志愿。我校于 4 月中
旬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并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原则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教育部等有关政策确定我校各招考方向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 元,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每学年 10000 元。
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入住 1 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 750 元,入住 2 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 900 元(如遇调整,按 2016 年相关文件批复标准执行)。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校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 元。学生原则上在生源地贷款。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厦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澳门
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校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入住来华留学生公寓,我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 9 号,邮编:100083,电话:
010-82837212)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 59 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19345)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38627826)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00853-28563033)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 17 号,电话00852-36288787) 
 
十、附则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四)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附录一:《2016 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五:《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曲库目录》  
附录一 
 
2016 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 
2、 考生报考我校只能填报一个招考方向,确认后不得更改。 
3、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费,具体流程和要求见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4、 专业考试期间,我校招办将于学校内及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查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5、 考生可凭准考证免费进入我院琴房练习。 
6、 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均须在公布名单后交专业考试费 160 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 80 元),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 
7、 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校将于 4 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填报志愿,我校的“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咨询当地高招办。我校 2016 年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于 7 月 20 日以后在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8 月上旬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银行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考生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查询录取结果。 
8、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
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学生处。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掌握中
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音乐基础》,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 年版 
2、《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 100 问》,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 年版 
3、《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1989 年版 
5、《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 3 次修订版)》,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 年版 
6、《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 年版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报考音乐声学/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招考方向: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并达到中等水平;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报考电子音乐制作招考方向: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注:1、电子音乐制作专业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 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 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2、音乐声学及 MIDI 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中国文联出版社 2003 
《MIDI 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
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较高的文化素质;明确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音乐教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各考场的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进入二试后须提交考生本人写作的有关音乐的文章(散文、诗歌除外)1 篇,字数要求 1000-1500 字。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
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乐谱,也可自带伴奏)。 
 3、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注意事项: 
艺术管理招考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
或自备伴奏带)。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能够掌
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 740 或以上水平。 
 
 




 
演唱(民族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
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
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 4 首。4 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 1 首、二试演唱 1 首、三试演唱 2 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
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
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演唱(美声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
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
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4 首,其中 2 首中国声乐作品,2 首外国声乐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4 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 1 首、二试演唱 1 首、三试演唱 2 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
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
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应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
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注意事项: 
1、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
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3、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钢 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
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注意事项: 
1、钢琴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号取消
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5 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二试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0 分钟。 
 4、视唱练耳应达到 C 类程度、乐理应达到 C 类程度(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
纲》《乐理考试大纲》)。 
 5、考试演奏曲目如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考官在考场内告知考生后,考生仍坚持参
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6、考试现场演奏曲目需与报名曲目一致,如不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符合考试要
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考官在考场内告知考生后,考生仍坚持参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电子管风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
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的身体条件。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4 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考试注意事项: 
1、电子管风琴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过
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 4 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视唱练耳应达到 C 类程度、乐理应达到 C 类程度(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
纲》《乐理考试大纲》)。 
 4、我院考试提供的电子管风琴型号为:YAMAHA01C。考生考试时如使用的电子管风
琴型号为 YAMAHA01C,可以不自带电子管风琴;如使用的电子管风琴型号不是YAMAHA01C,请自带电子管风琴。 
 5、考试演奏曲目如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考官在考场内告知考生后,考生仍坚持参
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6、考试现场演奏曲目需与报名曲目一致,如不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符合考试要
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考官在考场内告知考生后,考生仍坚持参加考试者,成绩记为零分。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
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注:一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 8 分钟;二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考试注意事项: 
1、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生必须提前候场,
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 
 3、考生因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合唱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和声学知识;具有良好的
音高感、节奏感、音乐感与音乐记忆力;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能力。 
 
 
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指挥系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考
试。同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一份。另,具有参加合唱队或乐队经验的考生可提交相关证明作为参考。 
 2、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无自备钢琴伴奏人员的考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人
员。考生须自备所指挥作品的钢琴伴奏谱一式两份(不能为手抄谱,如指挥系曲目库有考生所指挥曲目的双钢琴伴奏谱,则无需自备)。考生须自备所演唱艺术歌曲或所演奏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 
 
 
 
乐队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和声学知识;具有良好的
音高感、节奏感、音乐感与音乐记忆力;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能力。 
 
 
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指挥系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考
试。同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一份。另,具有参加合唱队或乐队经验的考生可提交相关证明作为参考。 
 2、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无自备钢琴伴奏人员的考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人
员。考生须自备所指挥作品的钢琴伴奏谱一式两份(不能为手抄谱,如指挥系曲目库有考生所指挥曲目的双钢琴伴奏谱,则无需自备)。考生须自备所演唱艺术歌曲或所演奏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E 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吹打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E 类程度;报考国乐系其它专业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D 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D 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D 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科技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D 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D 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C 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B 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的考生,视唱练耳须达到 B 类程度。 
 
二.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E 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 拍与 3/4 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力(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均可)。 
 
D 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大、小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 拍、3/4 拍与 4/4 拍;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含有十六分休止符的节奏等。 
5.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均可)。 
 
 
C 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自然大调式音阶,三种小调式音阶,五种五声调式音阶。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原转位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 拍、3/4 拍、4/4 拍,3/8 拍与 6/8 拍;含各种休止符的均分节奏、附点节奏与切分节奏及其变型节奏,简单的弱起节奏、连线节奏与三连音节奏等。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旋律(自然大调式,三种小调式,五种五声调式(含偏音))。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两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均可)。 
 
 
B 类程度: 
【笔试部分】(凡听写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内)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增四、减五度音程,增二、减七度音程及其解决。 
2.听辨与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原转位。 
3.听辨与听写各种大小调式音阶,五声调式音阶(含偏音)。 
4.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大调 II 级下属七和弦原转位的连接。 
5.听辨与听写节拍、节奏。范围:2/4 拍、3/4 拍、4/4 拍、3/8 拍与 6/8 拍中较复杂的节奏组合,6/4 拍、3/2 拍、9/8 拍与 12/8 拍中常用的节奏组合。 
6.听辨与听写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含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 
看谱即唱三个升、降调号内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音准、节奏正确,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均可)。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 
 
 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乐理考试大纲 
 
一. 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凡报考声歌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C 类程度。 
凡报考国乐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C 类程度。 
凡报考管弦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C 类程度。 
凡报考钢琴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C 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学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B 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科技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B 类程度。 
凡报考音乐教育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B 类程度。 
凡报考作曲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A 类程度。 
凡报考指挥系的考生,乐理应达到 A 类程度。 
 
二. 乐理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C 类程度: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三和弦以及四种常用七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五声调式以及偏音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常用节拍的识别,单拍子与复拍子音值组
合法则的掌握。 
5.各种调与调关系、简单移调方法的掌握。 
6.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B 类程度: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与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解决。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节拍的识别与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6.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7.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A 类程度: 
 
1.音、音高与音律以及记谱法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各种音程与和弦原转位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解决。 
3.各类西洋大小调式、民族调式知识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4.节拍与节奏基本概念的理解,各种节拍的识别与音值组合法则的掌握。 
5.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6、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7.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8.近现代乐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 音乐卷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附录五 
中国音乐学院 2016 年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曲库目录 
 
 





 
联系方式及交通指引 
 
一、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 邮政编码:100101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887367 传真:010—64879806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zhaosheng@ccmusic.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10—64887055 
 
二、交通指引 
乘车路线 1:由北京站乘地铁 2 号线至积水潭站,换乘 670、618 或特 13 路汽车安翔桥北站下车 
乘车路线 2:由北京西站乘地铁 9 号线至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 4 号线至海淀黄庄站,换乘 944 或 386 路汽车健翔桥东站下车 
乘车路线 3:由北京南站乘地铁 4 号线至海淀黄庄站,换乘地铁 10 号线至健德门站,换乘305 或 315 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